那天去接peggy下課,

她跟我說到在捷運站發生的一件事,

讓我覺得到底要怎麼教才對!

她說 她從捷運站出來的時間
對面走來一個像仍是個學生 但並沒有穿制服的男生
開口跟她說 可以借20元坐車嗎
peggy想 助人為快樂之本 而且才20元
就說好  但……
那位男生 接著說 那可以再借10元打電話嗎?
peggy想 那不就是30元
雖然心裡覺得怪怪的
再加上她是惡人沒膽 且正和姑姑在講電話
也就沒有細想 就借了給他

結果 就看到那位男生 拿了錢轉身就走
一臉好像奷計得逞的樣子

所以她問我們 到底這樣借人家錢 是幫到對方 還是讓自己成為冤大頭

我們是跟她說 如果你的能力所及 可以幫助對方 就幫
但你如果覺得對方的理由 怪怪的 就可大膽的說 NO.

可以請對方去找警察 
且現在那裡打電話 需要10元 (且投入10元電話筒又不會找零)
而且說借錢 也沒說要怎麼還 那根本就有問題!

但如果真的是有急難的 那有怎麼辦呢?

 

真的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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